依据《皇冠足球》(津医保规字〔2021〕7号)及《皇冠足球》(津医保中心发〔2024〕1号)相关规定,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红斑狼疮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评估工作,经书面及现场评估,天津市儿童医院(天津大学儿童医院)评估结果为合格,纳入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附加协议名单,现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。
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,联系电话:022-23030537;022-23030269。
附件: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附加协议名单
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
2024年4月12日
附件:
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附加协议名单
序号 |
医疗机构名称 |
门诊特定疾病鉴定类型 |
所属区域 |
1 |
天津市儿童医院(天津大学儿童医院) |
红斑狼疮 |
河西区 |